为进一步巩固关工委工作常态化、推进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工作,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教党〔2021〕34号、江苏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和省关工委《关于完善和落实“党建带关建”工作机制的意见》苏组通〔2019〕39号和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2009〕57号、147号以及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县(市、区)教育局和高校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苏教办〔2019〕2号、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县(市、区)教育局和高校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基本要求的通知》苏教办〔2021〕3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关工委工作经费管理,进一步调动老同志参与关工委工作的积极性,发扬“五老”精神,结合学校关工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关工委工作经费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纳入学校年度预算。预算额度在离退休工作处账户设立专项,专款专用,校关工委秘书处(与离退休工作处合署)负责经费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关工委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工作会议、学习培训、调查研究、活动开展、表彰奖励,以及参与工作老同志的补贴等。
三、校级关工委平台工作开展由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相关部门向校关工委提出申请,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可视部门实际和工作开展等情况,批准从校关工委工作经费中酌情给予资助。
四、参与校级平台活动的老同志,其补贴由秘书处统计造表并签字(每学期一次),学期结束由关工委秘书处报请关工委常驻会议研究,批准后从校关工委工作经费中支付。
五、二级关工委工作经费采用项目资助办法,即校关工委根据二级关工委获准立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鼓励二级学院予以适当经费支持。学校资助部分由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在校关工委工作经费中支付。
六、参与二级关工委活动的老同志,其补贴由二级关工委统计造表并签字后(每学期一次),送交校关工委秘书处,学期结束由关工委秘书处报请关工委常驻会议研究,批准后从校关工委工作经费中支付。
附件:经费资助和补贴标准参考表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1年11月7日
经费资助和补贴标准参考表
注:1.老同志在关工委兼职不重复计补;
2.任职老同志在完成岗位职责基础上,参与活动按次计补。